书记员的声音在法庭中响起,宣读了庭审纪律和当事人权利义务。赵法官核对完田志宏的身份信息之后,把卷宗翻到了控方起诉书那一页。阳光从高窗斜射进来,在审判席的桌面上铺开了一道斜长的光带,把卷宗纸页的边缘照得发亮。控方检察官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份打印整齐的起诉书,开始宣读。 李律坐在辩护席上,双手搁在桌面上,面前摊着那份证据清单和牛皮纸信封。他的目光落在桌面上那些纸页的边缘,但没有在看上面的字。他在听起诉书的内容。控方的起诉书跟上次开庭宣读的内容一致——指控田志宏于2019年10月17日下午进入柳河街42号1单元401室实施盗窃,涉案金额两万三千元,唯一的目击证人为修车铺店主陈国梁,无指纹、无监控、无赃物。 控方检察官宣读完毕之后坐了下来。赵法官的目光从卷宗上抬起来,落到了田志宏身上:"被告人,你对起诉书的指控有无异议?" 田志宏从被告席上站起来。他穿着深蓝色的外套,领口的扣子扣到了最上面一颗,头发比昨天在看守所会见时更整齐了一些。他站在被告席后面,双手没有扶着栏板,而是垂在身侧,手掌贴着裤缝。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在这间安静得只有空调气流声的法庭里,每一个字都传递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审判长,我对起诉书的内容有异议。我撤回之前的所有认罪供述。2019年10月17号下午,我确实在柳河街42号楼门口出现过,但我没有进入401室盗窃。我那天出现在那里是因为我路过,我走到二楼走廊的时候看到一扇门虚掩着,地上掉了一张纸,我捡起来看了一眼。那张纸上写的内容跟盗窃案无关。" 赵法官的笔在记录本上匀速地移动着。她抬起眼来看着田志宏:"你捡到的那张纸上写了什么内容?" 田志宏的目光在法庭里移动了一下,从左到右扫过控方席、旁听席、审判席,最后落在了辩护席上。他开口说话,声音比刚才稍微稳了一些:"纸上写了'柳河街17号',写了'黑色桑塔纳',写了'号牌末位7',还写了两个人名。我当时没有看懂那些内容的意思,我把纸放在了楼梯扶手上,然后走出了楼门口。我出来的时候看到修车铺门口坐着一个老人,他在看我。后来警察找到了我。" 李律坐在辩护席上,双手仍然搁在桌面上,没有动。他听见田志宏把"号牌末位7"那几个字说出口的时候,他的目光没有离开桌面,但他的手指在桌面上几不可见地微微收拢了一下又松开了。他听见旁听席上有人细微地挪动了一下身体,椅子腿在地面上发出一声极轻的摩擦声。 赵法官把记录笔放下来,在卷宗上翻了两页,然后抬眼看向控方席。"控方对被告人撤回认罪供述有无质证意见?" 控方检察官站起来。他翻了一下面前的材料,开口说话的时候语气平稳,语速均匀:"审判长,被告人田志宏曾多次作出有罪供述,供述内容与案发现场勘查结果基本吻合。其当庭撤回供述的理由缺乏客观证据支持。关于其提到的'纸张'内容,卷宗中未有相关物证记录。公诉人请求法庭以原有证据体系为基础进行审理。" 赵法官点了点头,目光从控方席移到了辩护席。"辩护人。" 李律站起来。他站在辩护席后面,面前是桌面上摊开的证据清单和那只牛皮纸信封。他把双手放在桌面上,指腹轻轻按着纸张的边缘,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清晰地落在了这间法庭的空气里:"审判长,辩护人申请提交新证据。新证据包括一份手写原件,形成时间推测为1994年至1995年之间,内容涉及南江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系统的操作漏洞规划,原件背面附有指纹。证人证言和调阅登记卡等辅证材料已随证据清单提交。该份原件与被告人在2019年10月17日下午捡到的那张纸之间存在内容关联。原件中标注的目标档案编号与被告人所见的纸张内容一致。被告人不是那起盗窃案的实施者。他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地点、被一张纸引导到现场、被同一条街道上另一起事件卷入其中的第三人。" 赵法官的目光从李律身上移开,落在了他面前桌面上那只牛皮纸信封上。她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比之前稍微低了一些:"辩护人申请提交的'原件',是什么原件?" 李律从桌面上拿起牛皮纸信封,举到面前的高度。"原件的内容是一份由徐海明——原南江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临时工、后曾任南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2001年离职——手写的操作规划。原件的内容指向1994年失踪案卷的调阅和销毁方法,原件背面留有指纹。该份原件在1995年被杨萍藏匿在柳河街42号楼3单元401室天花板夹层中,2020年4月被取出。原件存放期间未经任何第三方接触。" 他把信封放在了桌面边缘靠近书记员席的位置。书记员起身走过来,接过信封,在登记簿上记录了一行字,然后把信封递交给了赵法官。赵法官接过信封的时候动作很轻,她用指尖拆开了封口处的折痕,把里面的纸页抽了出来。法庭里安静了几秒,只有纸张翻动时发出的细密声响。赵法官的目光在纸页上缓缓地移动着,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看了大约半分钟。她把纸页翻了一面,又看了片刻,然后把纸页放回信封里,目光从信封上抬起来,落在了旁听席最后一排右侧的位置上。她看了大约两秒,然后把目光收回来,开口说话的声音平稳如常:"辩护人提交的原件已收纳入卷。原件内容与本案盗窃事实的关联性需要在后续质证中进一步明确。传唤证人陈国梁出庭作证。" 书记员起身走出了侧门。法庭里的安静持续了片刻,然后侧门被推开了,老陈走了进来。他穿着白衬衫和深灰色的毛线背心,跟上次开庭时一样的穿着。他走进来的时候背微微弓着,手里没有拄那根竹竿,但走路的速度比他平日坐在门口时看上去要慢一些。他的目光在法庭里扫了一遍——从书记员席到审判席到辩护席到控方席——然后落在了旁听席第二排中间的位置上。他看到刘敏坐在那里,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一下,然后他移开了视线,走到了证人席上。 书记员宣读了证人权利义务。老陈站在证人席后面,双手搭在围栏的边缘,指节微微泛白。赵法官的声音从审判席上传过来:"证人陈国梁,请你回答检察官的询问。" 控方检察官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方约一米的位置站定。他翻开手中的笔录本,开口问了一个跟上次开庭时完全一样的问题:"2019年10月17日下午三点左右,你在哪里?" 老陈的目光从检察官身上移开,向上抬了一瞬,落在高窗透进来的那一片阳光上。他把目光收回来,开口说话,声音沙哑而稳:"我在修车铺门口。那天下午下了雨,雨不大,但街上没人。我坐在门口,看见街对面的楼里出来一个女的,不是住那儿的。她后面跟着一个人,把她往一辆黑车上面拉。那辆车是黑色桑塔纳,号牌的倒数第二位是7。" 法庭里安静了片刻。控方检察官的笔停在笔录本上方,他顿了一下才开口追问:"你刚才说到的'女的',跟本案被盗的401室户主是什么关系?" 老陈的手在围栏的木质边缘上微微收紧了一些。他开口说话,声音比刚才高了一点,像是要把每一个字都清晰地送到这间屋子的每一个角落:"那个女的不是401室的户主。401室住的是一个姓刘的老头。那个女的被拉上车的时候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她挣扎了两下,但没有喊。她回头看了一眼里街——看向了我的修车铺门口。那个眼神我认得。二十一年前,1999年10月17号的晚上,我看见过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走过柳河街,她回过头来看我的那个眼神,跟这个女的一模一样。" 阳光从高窗涌进来,落在老陈灰白色的头发上,把那些细密的银色发丝照得发亮。他站在证人席上,双手搭在围栏边缘,背微微弓着,但下巴微微抬着。他说完了那几句话之后没有移开目光,视线落在审判席的方向,落在赵法官面前那只牛皮纸信封上。信封安静地躺在审判席的桌面上,纸页的折痕在光线下形成了细窄的阴影线条。 李律坐在辩护席上,双手搁在桌面上,指尖轻轻按着纸张的边缘。他没有转头去看旁听席最后一排右侧的位置,但他在走进法庭时看到的那个身影此刻正安静地坐在那个位置上,双手搁在膝盖上,面朝前方,没有离开。